兒童意外受傷的搶救處置原則
兒童意外危險按其輕重可分為以下三類: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觸電、雷擊、外傷大出血、氣管異物、車禍和中毒等。這一類事故必須在現場爭分奪秒舉行搶救,防止可以阻止的殞命。
2.另一類意外危險雖不會霎時致命,但也十分嚴重如種種燒燙傷、骨折、毒蛇咬傷、狗咬傷等,如遲遲不作處置或處置欠妥,也可造成殞命或終生殘疾。
3.另有一類是稍微的意外危險如小刀劃破了一個小口,摔破了一點皮,燙起了一個小水泡等,這些在家裡可舉行簡樸處置,需要時到醫院舉行治療。
https://www.yangshen100.com/兒童意外危險需要搶救處置的是前兩類,搶救處置的原則是:
(1)搶救生命首先要注重的是受傷兒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
若是受傷兒童心跳、呼吸不紀律,快要住手或剛剛住手,當務之急就是想法暫時用人為的氣力來輔助病兒呼吸,以其恢復自主呼吸,支持病兒心臟正常功效。在常溫下,呼吸、心跳完全住手4分鐘以上,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跨越10分鐘,病兒很難蘇醒。因此,當病人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若是不立刻舉行搶救,只等送醫院再救,往往造成不能挽回的結果。
(2)削減痛苦在現場搶救中要只管削減病兒痛苦,以改善病情。由於意外危險往往是嚴重的,如種種燒燙傷、骨折時疼痛猛烈,甚至泛起休克,加重病情。因此在處置和搬運時,動作要輕柔,位置要適當,語言要溫順,需要時予以鎮痛、鎮靜藥物。
(3)預防併發症在搶救病兒時要只管預防和削減併發症的泛起和以後留下后遺症。如兒童摔傷或墜落傷時可發生脊柱骨折。當病兒脊背疼痛疑有脊柱骨折時,應嚴禁讓病兒走動,轉運時一定用木板作擔架運送。若是讓病兒走動,或用繩索等軟擔架運送,或抱着、背着轉送,都可能因脊椎的流動而損傷脊髓神經,造成截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