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術大代價!19歲小夥兒命喪美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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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為祛除自己身上的紋身,2014年7月13日,19歲的四川省宜賓小伙兒劉志軍,毅然走進宜賓雅雪美容院,原本以為40分鐘的手術會很順利,孰料,在美容師施行手術過程中,劉志軍突然身感不適,並最終死亡。一個年輕的生命,再也沒有從美容院的大門走出來。

  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丁錢安以f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沒有提出上訴。

  急於祛除紋身

  小伙兒走進美容院

  在成都打工的劉志軍,是四川省宜賓縣鳳儀鄉人,事發時剛滿19歲。他和身邊許多年輕人一樣喜歡追求時尚,讀初中時,因為覺得描個紋身,看着威武,於是瞞着家人在左胸部紋了一個狼頭圖案。2014年,劉志軍萌生了報名參軍的念頭,他的想法得到了家人的大力支持。聽說有紋身無法通過徵兵體檢,劉志軍便和家裡人商量,決定回宜賓洗掉這“惱人”的紋身。

  一天,劉志軍給姐姐劉志慧打電話:“姐姐,快幫我打聽一下,宜賓哪裡能很快洗掉紋身?我怕遲了趕不上今年的參軍報名。”

小手術大代價!19歲小伙兒命喪美容院

  此前,劉志慧及家人已經到相關醫院進行了詢問,醫生稱,祛除紋身必須要通過4次手術,每次花費8000元。恰好在接到劉志軍電話的前幾天,劉志慧逛街時得到一張宜賓雅雪美容院的宣傳單,稱該院可以開展多種美容手術,其中就包括祛除紋身。

  接了劉志軍着急催促的電話后,劉志慧特意去雅雪美容院諮詢。

  一進門,劉志慧就看到美容院店堂正上方懸挂有“十大美容袪斑名店”等銘牌,她感覺這家美容院看起來“很靠譜”。諮詢時,雅雪美容院老闆丁錢安介紹說,激光祛除紋身手術只需40分鐘,並能一次性祛除、不留疤痕。因為考慮到在醫院做4次手術時間長、花費貴,而劉志軍報名參軍的時間已經臨近,劉志慧決定推薦弟弟選擇雅雪美容院進行祛除紋身手術。

  2014年7月13日下午,劉志慧打電話給弟弟,叫弟弟回來做手術。晚8時許,劉志軍乘坐成都到宜賓的客運班車到達宜賓高客站,在車站等候的劉志慧接上弟弟,坐出租車徑直來到宜賓雅雪美容院。 兩人走進美容院時,店老闆丁錢安恰好在店內,看見有兩位顧客來店,十分熱情地接待了他們。

  “丁老闆,這就是我的弟弟,你看一看他的紋身。”丁老闆走到劉志軍身旁看了他的紋身,說道:“這個啊,沒有好大一塊,可以馬上做的!”

  姐弟倆還是不放心地問:“時間會不會很久?價格方面怎麼算?技術有沒有保障?”

  “保證又快又好,就不要講價啦。”丁老闆一一解答着……

  兩姐弟與老闆你一言我一語,詳細地談論起細節來。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后,丁老闆最後說道:“一口價2300元,是最優惠的了,沒有價格好講了,你們考慮一下吧!”姐弟兩人聽后,經過再次商量,最終決定就在這家美容院做。

  都商量好后,劉志慧看了看時間,弟弟做完激光手術,他們還能趕上最後一趟公交車回家。這時,劉志慧給二妹劉安群打了個電話,說弟弟馬上開始洗紋身,叫家人都放心。

  小伙兒手術殞命 老闆徒弟齊失蹤

  7月13日晚9時左右,劉志軍在姐姐的陪同下和美容院老闆丁錢安簽訂了《一次性祛除紋身簽約書》,姐姐劉志慧當即刷卡支付了2300元手術費。

  丁錢安隨即叫劉志軍躺在一張小床上面,把衣服脫掉,準備做手術。然後,丁錢安把徒弟小廖叫來協助,開始在劉志軍左胸紋身處注射葯利多卡因,葯的注射方法是用小針頭在紋身區域內,像針式打印機一樣,一排一排注, 一共注射了5支。

  這時候,劉志慧發現弟弟身上的針眼處有血跡滲出來,趕緊說道:“丁老闆,我弟弟的身上在流血,是不是跟沒做皮試有關?”

  “我用的是進口葯,不需要做皮試。”丁錢安回答道。

  “沒有什麼問題吧?”

  “沒有!”丁錢安似乎很有把握。

  接着,激光祛除紋身手術開始進行了。

  這時候,劉志慧出去接了個電話。再次回到店內,她聞到一股皮膚被燒焦的味道,並且聽見弟弟在床上不住地,“哎喲,疼,好疼喲……”

  “我再給你打一針葯,一會兒就不疼了!”丁錢安說著又給劉志軍注射了一支葯,之後繼續進行手術。

  5分鐘后,劉志軍身體又出現了不適,只見他全身發抖,手腳不停地抽搐,但手術並未停止。看見弟弟這樣的情形,劉志慧暗自開始擔心了。

  “是不是過敏了?”劉志慧急切地問道。

  “沒事,可能是因為他沒吃飯的原因。” 丁錢安十分肯定地說。

  劉志慧馬上跑到蛋糕店,為弟弟買來蛋糕餵給弟弟吃。劉志軍艱難地張嘴咬了一口,可是吞到喉嚨處,卻只見他喉結翻動,好像吞不下去。

  這時,劉志軍突然從床上坐起來,大聲喊了一句:“走,姐姐,我們不做了!”因劉志軍無法忍受疼痛且一直喊叫,丁錢安不得不中斷了手術。

  離開手術室后,劉志軍坐在美容院大廳的沙发上,手腳不停地抖動,眼睛開始翻白眼,嘴唇開始變紫,這時感覺事態嚴重的丁錢安才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120急救車來后,劉志軍被送到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搶救。當晚11時,經搶救無效,醫生宣布劉志軍死亡。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診斷劉志軍的死亡原因是“意外心跳呼吸驟停”。

  “美容師說只要40分鐘就做完手術,但葯注射完剛開始手術,弟弟就出現異常反應,身體發抖,送到醫院時已沒有搶救希望了。”劉志慧哭着說。

  當晚,丁錢安聽說劉志軍可能不行了后,和徒弟小廖悄悄溜了,且手機一直關機,微信和qq聯繫也不回應。見他倆玩起了失蹤,劉志軍的家人趕緊報了警。

  良心受到譴責 投案后賠償家屬

  2014年7月14日上午,宜賓市翠屏區公安分局、翠屏區衛生執法大隊、翠屏區工商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雅雪美容院進行調查取證。

  經翠屏區衛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調查,確認宜賓雅雪美容院從事了以激光進行國家衛生部門規定的醫學美容項目——不良文飾修復術。該執法大隊負責人說:“涉事美容院未取得從事醫療美容機構的資質,施行不良文飾修復術的丁錢安無相關資質,屬於非法行醫行為。”

  當日,翠屏區衛生執法大隊依法對該美容院進行了查封,並向雅雪美容院下達了衛生行政執法文書,經查實:丁錢安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就擅自為他人提供診療服務,對丁錢安的非醫師行醫行為予以取締。

  翠屏區警方經調查並對死者進行屍檢,確定劉志軍死亡原因系“利多卡因中毒死亡”。此前關掉手機,躲起來的丁錢安也在案發2日後向警方投案自首。到案后,丁錢安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隨後,丁錢安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案發后,丁錢安賠償了被害人親屬26萬元。

  否認非法行醫 辯稱過失致人死亡

  調查取證結束后,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檢察院向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丁錢安犯非法行醫罪,翠屏區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丁錢安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情況下,對被害人劉志軍進行祛除紋身手術,先後在被害人劉志軍的紋身處打了6支“利多卡因”針葯,每支5毫升。隨後,被害人出現全身發抖、意識模糊的癥狀,被告人丁錢安當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將被害人劉志軍送到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后被害人劉志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劉志軍系利多卡因中毒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對被告人丁錢安的行為,應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丁錢安認為自己不構成非法行醫罪。

  他的指定辯護人提出,紋身活動不屬於醫療行為,丁錢安的行為應屬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以非法行醫罪定罪量刑。

  公訴人反駁說,丁錢安利用電力治療儀器對被害人紋身進行微創治療,屬於衛生部《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規定的醫療美容項目(有創治療項目中的微創治療項目下的電外科治療),故丁錢安在本案中的行為屬於醫療行為。

  公訴機關還指出,對丁錢安的行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的,應以非法行醫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鑒於丁錢安犯罪后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罪行,屬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在最後陳述中,丁錢安悔恨萬分地說:“我當時並不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犯罪,也不知道紋身活動屬於醫療行為。我現在後悔極了!以後再也不做這種事情了!我知道因為我的行為,給被害人一家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雖然我在案發后积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26萬元,我知道這點錢並不能夠換回一條失去的生命,但我還是希望被害人的家人能夠看在我是初犯,不懂法的情況下,能夠諒解我,給我一個機會,同時也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丁錢安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員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案發后,丁錢安自動歸案並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丁錢安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酌情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被告人丁錢安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丁錢安未上訴,目前,已開始服刑。

  (文中受害人及家屬均為化名)(李玲 彭屏)

  案后餘思

  非法行醫 害人害己

  這起案件雖已塵埃落定,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受害者家屬也得到了相應的賠償,但是,逝去的年輕生命已無可挽回。可見,非法行醫,害人又害己。

  行醫,是關係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因此,國家對這一行業的管理極為嚴格。不僅對行醫者的資格加以嚴格限制,要求行醫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條件外,還要具備一定的技術資格,以保證醫療質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還對行醫活動,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規範及制度,以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非法行醫,不僅擾亂了業已建立的良好的醫療衛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於非法行醫者不具備執業的資格和條件,醫療服務質量差,同時也侵犯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診人是不特定或多數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衛生。

  類似的案件暴露出我國在醫療體制改革進程中,深化治理和監督中存在的漏洞。

  近年來,隨着醫療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雖然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是,當前醫療服務中存在着的收費過高、醫療資源相對不足、公共醫療分佈不均等問題,也是不容迴避的現實。

  同時,一些唯利是圖的江湖游醫見有機可乘,為了能夠吸引病人眼球,在大街小巷、城市鄉鎮“遍地開花”。打着“根治”、“方便”、“便宜”等各種旗號,誘惑一些醫療保健知識相對匱乏或時間緊、想少花錢的患者前去就醫。殊不知,這種非法行醫的行為,不僅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也會使非法行醫者成為非法行醫罪的犯罪主體。

  本案中的被告人不僅非法行醫,而且還造成了他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構成了非法行醫罪,故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本案也警示廣大患者,一定要提高識假防騙能力,選擇正規的醫療機構,找專業醫師就診,千萬不要貪圖便宜、便捷,以免釀成類似悲劇。

編輯:wu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