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皇帝的早餐,大臣的中餐,乞丐的晚餐”,但是當這種養生之道碰上現實之後,一切都要跟着改變,現實中不少上班族都是在公交車解決早餐的,這種行為遭到很多人的批評,鄭州公交還明文規定不能在公交車上吃早餐,那麼這種行為是該理解還是拒絕呢?
近日,圍繞“公交車上吃早點”這個話題,不僅眾網友紛紛吐槽,《鄭州市城市公交車輛乘坐規則》中,也明文規定“不宜在車廂內進食”(11月7日《鄭州晚報》),可見公交早餐早已成為國人的又一大惡習。有網友在微博上總結了公交早餐的駭人之處:“一大早坐公交,要忍受各種包子、餡餅味……”更有網友將韭菜餡包子評為最恐怖早餐的NO.1。
公交早餐如今真成了吃着香聞着臭的“臭豆腐”——自己吃着香,別人聞着臭,讓公交早餐一族“食之有味、棄之不忍”。公交早餐一族或有自己的苦衷,早晨時間緊迫、交通擁堵、睡眠不足願在被窩中多賴幾分鐘等諸多理由促成了公交早餐的無奈選擇。但凡有點兒辦法,是沒有人願意在公交車的擁堵和嘈雜中享用早餐的。果腹之事確為咱們老百姓的頭等大事,但“民以食為天”的論據也並非放之四海皆準的道理。伴隨着越來越多城市有關公交車乘坐禁食的規定,當果腹這件頭等大事遇上市民文明素養的養成和行為的規範,單純站在“食為天”的立場上將“文明”二字全然拋之腦後的做派顯然不可取。
早些時候,在香港地鐵中吃東西的孩子引發了一場口舌之爭,讓原本一個簡單的日常習慣之爭上升到了文明程度的爭論。在香港地鐵中吃東西是違法的,主要是保護地鐵電纜不受老鼠和蟑螂的咬噬從而確保通訊、信號的暢通。在法規和規則的作用下,讓好習慣變得習以為常和約定俗成,可謂善莫大焉。同樣的道理,若每個社會個體的個人行為一味放任、不加約束,利己損人也能成為一種習慣。涓涓細流能成海,社會養成什麼樣的習慣,我們任何一個羸弱的社會個體和任何一種細小的個人行為皆難逃干係。
此次鄭州市出台的公交車輛上“不宜在車廂內進食”的有關規定,沒有必要將此引申為現如今老百姓的生活與生存之爭。就鄭州市而言,據《2012中國新型城市化報告》中的數據显示,鄭州人均上班花費時間為29分鐘,平均堵車時間為7分鐘,大量時間花在了上下班路上成為在公交車上解決早點“名正言順”的理由。鄭州市只是目前全國通問題的一個縮影,並非一個特例。車上進食除了潛藏着鼠災隱患、無形中給乘務人員增加工作量之外,滿車瀰漫的吃食氣味也為他人所不忍。由此可見,公交車早餐可謂利己損人的做派。同時也說明,在司空見慣的前提下,我們這個社會對一種不文明行為的接受度,在不斷促使着這個社會對其他各種不文明行為接受程度的下線在不斷降低。
鄭州市公交車輛上“不宜在車廂內進食”的表述說明,此規定並非強制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乘客的自覺。一大早在公交車上吃早餐,實屬無奈,但也不應該只解讀為上班族的奔命狀態。為了我們自身的健康,為了他人的乘車感受,在少製造一些“臭豆腐”式公交車早餐的問題上,可謂個人約束一小步,文明進步一大步。
很多上班族其實也不想在公交車上吃早餐,但是如果到公司吃就會很餓,如果在家裡吃就會遲到,不過在公交車上吃早餐本來也不利於身體的消化,再加上環境的原因很容易灰塵等物質沾染到早餐上面,吃了可能會導致腹瀉等情況,所以大家盡量不要在公交車上吃早餐,一方面是為了文明一方面也是為了自己的健康。